*高雄市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申辦相關事項五:


一、他縣市遷入所需物件。

執業登記證、副證暨車牌附卡、職業駕駛執照、國民身分證、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相片一張、行車執照、執業事實異動登記書、規費200 元。異動應於十五日內辦理。

註:遷入者原領登記證五年內未曾領過高雄市執業登記證,需道路環境測驗(規費100 元),及格後方可換發。


劉伯烏註釋白話文:

1、如果您的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是考高雄以外縣市的,如今打算到高雄市營業,此時如果您在5年內未曾領過(考過)高雄執登,這時候需補考高雄、屏東的地理(道路環境)。


例如:您的計程車執登之前報考台南市,已過考台南執登並參加講習,但在台南找不到免費的計程車牌,憤而跑到高雄找計程車車行靠行,因5年內未曾持有過高雄執登,所以交通大隊要求您要補考高雄、屏東道路環境,才可以把台南執登換成高雄執登,進而靠行在高雄計程車行,同時可以在台南及高雄、屏東營業。


二、高雄執登補考地理(道路環境)報考時間?考試時間?


劉伯烏最佳解答:這是補考,所以沒有名額限制,不是每個月辦的考試,而且只考道路環境(地理環境),不考法規,也不用講習。


1、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上班日期、上班時間都可以報考。


2、高雄市執登補考道路環境,於每星期四固定考試,所以一定要在星期三(含星期三)以前報考。


例如:這星期一、二、三報考的,這星期四考試。

這星期四、星期五報考的,下星期四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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