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令 選擇(全)

 

1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1)行車遇「停」標誌應減速慢行(2)行車至路口遇閃紅燈號誌應暫停再開(3)行車至路口遇閃紅燈號誌應暫減速慢行。 2

2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1)劃有行車分向線路段禁止迴車(2)劃有分向限制線路段禁止迴車(3)劃有禁止超車線路段禁止迴車。 1

3 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1)5公尺(2)10公尺(3)15公尺。 2

4 計程車駕駛人未將執業登記證置於儀錶板上右側之插座內,處新臺幣(1)900元(2)1,500元 (3)3,600元 罰鍰。 2

5 交岔路口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1)10公尺 (2)15公尺(3)20公尺。 1

6 在那種情況下,可在橋上或隧道內會車(1)車輛擁塞時 (2)橋或隧道的寬度與載重限度能容納兩車交會時(3)車輛較少時。 2

7 在無遮斷器或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之鐵路平交道前,3至6公尺處設有「停」字標誌時,應在停車線或標誌外 (1)把車停住看、聽兩方確無火車駛來方可通過 (2)無火車駛來時,不必停車 (3)為爭取時間,馬上通過。 1

8 在非單行道且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行車,應靠(1)左邊行駛(2)右邊行駛(3)中間行駛。 2

9 在峻狹坡道路會車時,應該(1)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2)上坡車讓下坡車先行(3)可以不相讓。 1

10 在狹路與他車交會時應(1)搶先前進迫使對方讓路(2)預先估計有足夠位置盡量靠邊停讓他車先行(3)鳴喇叭要求對方避讓。 2

11 於進出高速公路之單車道匝道及加減速車道駕駛車輛時(1)可以超車(2)不可以超車(3)可以併行行駛。 2

12 在劃有行車分向線黃色虛線路段(1)不得超車 (2)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3)超車時得駛越。 3

13 在辦理計程車執業登記事項時,須具有「執業事實」係指(1)受僱於計程車客運業者或加入合作社者(2)自備車輛參與計程車客運業經營者(3)以上皆是。 3

14 自80年起計程車新領牌照或汰舊換新時,車身顏色應符合臺灣區塗料油漆公會塗料色卡什麼編號顏色(1)1之18號純黃(2)1之18號純綠 (3)1之18號純紅 1

15 自營計程車未經核准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 (1)吊銷牌照(2)廢止執業登記(3)以上兩者均是,並於5年內不得重行申辦。 1

16 在彎道、隧道、鐵路平交道等處(1)可以迴車 (2)減速至5公里以下就可以迴車(3)不可以迴車。 3

17 有關車輛優先通行權之規定,何者不正確(1)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2)在多車道圓環,左方車輛應讓右方車輛先行(3)在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讓上坡車先行。 2

18 領有執業登記證之計程車駕駛人受僱車行如有異動,應於(1)15日(2)20日(3)25日內向警察機關申報。 1

19 自營計程車需僱用他人替代,其受僱人須報請當地(1)警察機關(2)公路監理機關(3)駕駛員職業工會 核准後方得替代駕駛營業。 2

20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1)15公里以下 (2)20公里以下(3)25公里以下。 1

21 行車至交岔路口遇黃燈時,若尚未越過停止線,應(1)加速通過(2)減速慢行停在停止線前 (3)按鳴喇叭,快速通過。 2

22 汽車行至雙車道交岔路口欲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多少公尺開方向燈(1)10公尺(2)20公尺 (3)30公尺。 3

23 汽車行近工廠、學校、醫院、娛樂場等公共場所出入口時,應該(1)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2)加速通過以免人車擁塞(3)多按喇叭,使行人注意。 1

24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該(1)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2)依號誌指示或交通警察之指揮通過(3)按鳴喇叭加速通過。 1

25 汽車油箱加油時(1)引擎必須先熄火(2)可不必熄火(3)視各人習慣而定。 1

26 汽車按鳴喇叭時,每次(1)不得超過2秒(2)不得超過1秒(3)不得超過半秒。 3

27 汽車違規停車,超過幾小時後,可連續舉發 (1)半小時(2)1小時(3)2小時。 3

28 汽車駛至鐵路平交前,如前面尚有車輛時,應俟前車駛離鐵路平交道多少公尺始得通過?(1)5公尺(2)適當距離而後車能安全通過後(3)15公尺。 2

29 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妨害交通秩序者處新臺幣  (1)1,5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2)1,2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3)1,5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 罰鍰。 3

30 汽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者,處新臺幣(1)900元(2)1,800元 (3)3,600元 罰鍰。 2

31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3,000以上 6,000以下元(2)1,000以上3,000以下

(3)6,000以上9,000以下 罰鍰。 2

32 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人為業者,應於執業前向執業所在地(1)監理機關(2)警察機關 (3)公路主管機關 申辦執業登記。 2

33 汽車駕駛人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車道者,處新臺幣(1)300元以上900元以下(2)600元以上 1,200元以下(3)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 3

34 汽車駕駛人在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者處新臺幣 (1)300元以上600元以下(2)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3)600元以上1,800百元以下 罰鍰。 3

35 汽車駕駛人飲酒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成分超過每公升(1)0.15(2)0.2(3)0.25 毫克以上者駕車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處罰。 1

36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1)3,000元(2)3,600元(3)6,000元罰鍰。 1

37 汽車駕駛人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應處新臺幣(1)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 (2)600元以上至1,200元以下(3)600元以上至 1,500元以下 罰鍰。 2

38 汽車駕駛人參加執業登記測驗及格,並經講習合格,應自講習合格之日起(1)6個月(2)8個月 (3)12個月 內辦妥執業登記。 1

39 汽車駕駛人駕車(1)連續駕駛不可超過6小時 (2)連續駕駛不可超過8小時(3)法規沒限制連續駕駛時數。 2

40 車輛於高速公路故障時,應在故障車輛後方多少距離設置故障標誌?(1)10公尺至30公尺 (2)30公尺至100公尺(3)50公尺至100公尺。 3

41 車齡多少年以上之營業車,每年需檢驗2次?(1)3年(2)4年(3)5年。 3

42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者處新臺幣 (1)900元(2)1,200元(3)2,400元 罰鍰。 2

43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1)1至3個月(2)3至6個月 (3)6至9個月。 1

44 左列那些路段禁止迴車(1)設有禁止左轉標誌之路段(2)劃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線)之路段 (3)以上皆是。 3

45 計程車計費表之檢定合格有效期間為(1)1年 (2)2年(3)3年。 2

46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多久查驗一次?(1)1年 (2)2年(3)3年。 1

47 計程車駕駛人停靠招呼站時(1)可離開座位攬客(2)不得離開座位攬客(3)沒有規定。 2

48 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1)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2)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3)1,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罰鍰。 1

49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未依規定擅自轉讓他人駕駛,經撤銷其營業執照及計程車執業登記者(1)4年內(2)5年內(3)6年內 不得再申辦。 2

50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或加入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者,經監理機關核准由配偶、同戶直系親屬或僱用他人替代駕駛營業者,應於開始執業幾日前檢具監理機關核准文件,向其主事務所所在地警察局辦理申報?(1)7日(2)15日 (3)3個月。 2

51 高速公路上,停放車道路肩之故障車輛,不得超過 (1)1小時(2)6小時(3)12小時。 1

52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1)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2)3,600元以上9,000元以下(3)6,000元以上 1萬2,000元以下 罰鍰。 3

53 執業登記證查驗期間係以(1)出生月份(2)發證日期(3)第1次領證日期 為基準。 1

54 執業登記證登記事項(執業事實、姓名、地址變更)等異動,應於(1)10日內(2)15日內  (3)20日內 ,向原發證警察機關辦理申報者,逾期者依法處罰,逾6個月以上者,廢止執業登記。 2

55 最近幾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違規記點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 (1)1年(2)3年(3)5年。 2

56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及格標準為(1)60分 (2)70分(3)80分。 2

57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新臺幣(1)1,800元 (2)2,400元(3)3,600元 並吊銷駕駛執照。 3

58 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者,應記違規點數(1)3點(2)2點(3)1點。 1

59 駕駛人於高速公路行駛遇有濃霧、濃煙、大雨、強風能見度甚低時,車速應(1)保持最低時速 60公里(2)低於40公里行駛或暫停路肩(3)維持正常速度行車。 2

60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逾期幾個月以上會受廢止執業登記處分 (1)3個月(2)4個月(3)6個月。 3

61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按計費表收費,依下列何種法令處罰(1)公路法(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社會秩序維護法。 1

62 汽車駕駛人未領取登記證,即行駕計程車營業,應處罰新臺幣(1)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2)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3)1,500元以上 6,000元以下 罰鍰。 2

63 計程車駕駛人自領得執業登記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1)領證日(2)出生月份(3)受僱日,前後 1個月內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送原發證警察機關查驗。 2

64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繳回執業登記證者,保留其執業資格(1)1年(2)2年(3)3年 逾期應重新辦理執業登記。 2

65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其有效期限為 (1)2年(2)3年 (3)4年。 2

66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  (1)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2)1000元以上 1500元以下(3)3600元以下 罰鍰。 1

67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1)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 (2)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3)3600元以下 罰鍰。 1

68 職業汽車駕駛執照應多久審驗一次?(1)1年 (2)2年(3)3年。 3

69 職業駕駛執照因逾期審驗被註銷後(1)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2)不得換發普通駕駛執照(3)得換領輕型機車駕駛執照。 1

70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1)廢止其執業登記(2)計程車駕駛人未滿6個月不得再辦理執業登記(3)處以罰鍰。 1

71 二車道以上道路,其中心線為2條黃色實線時 (1)可以越過中心線,駛入來車車道(2)如無前來車,於超車時才可越過(3)不得越過中心線駛入來車車道內。 3

72 計程車駕駛人擅自變更車頂燈,處汽車所有人 (1)吊扣執業登記證(2)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3)以上皆是。 2

73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1)300元以上600元以下(2)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3)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 2

74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新臺幣(1)1,200元 (2)1,800元(3) 3,000元 罰鍰。 3

75 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者之車輛,因擅自轉讓其他個人或公司行號,或未事先依規定核准僱用或交予他人駕駛,經撤銷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其營業車輛牌照者,該個人經營計程車原申請人於(1)5年(2)6年(3)8年 內不得再申請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並吊銷其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且5年內不得申辦。 1

76 計程車駕駛人新領或換發執業登記證後,距年度查驗期間未滿(1)3個月(2)半年(3)9個月 者,得准予隔年再行辦理。 2

77 計程車駕駛人越區載客營業,處新臺幣 (1)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2)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3)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

78 二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經處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如再提供作前述違規使用應(1)沒入該汽車(2)吊銷該車牌照(3)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 1

79 二輛以上之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2)1萬 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3)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3

80 行車速率愈高其反應距離(1)不變(2)愈短 (3)愈長。 3

81 在雙向二車道上〝欲〞超越前行車,發現對向有來車,應該(1)立即減速放棄超車(2)馬上加速搶先超越(3)按鳴喇叭,促來車減速或避讓。 1

82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哪些人需繫安全帶(1)只需汽車駕駛人(2)只需前座乘客(3)汽車駕駛人及前後座乘客皆需要。 3

83 在行車時速40公里之路段汽車拋錨無法移置時 (1)應在車身後方5至3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識(2)開亮所有車燈,並時常連續按鳴喇叭 (3)顯示前後燈即可。 1

84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如車道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者,在慢車道上行駛車輛(1)不得左轉 (2)未設禁止左轉標誌者,即可以左轉(3)並無規定。 1

85 汽車行駛至多車道交岔路口欲左轉彎,未利用左轉彎專用道,或未設左轉彎專用道路口,未利用內側車道轉彎者,應處新臺幣(1)600元號以上1,200元下(2)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3)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罰鍰。 2

86 車輛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道路左側時,應該 (1)加速快行(2)減速慢行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路旁行人(3)多按鳴喇叭,使對面來車知道。 2

87 汽車在市區或交通頻繁處,在同一車道行駛時,後車與前車之距離,應保持(1)1公尺以上 (2)3公尺以上(3)隨時可以煞停 之距離。 3

88 汽車按鳴喇叭規定(1)不得連續按鳴3次以上 (2)得連續按鳴4次(3)按鳴次數無限制。 1

89 汽車會車時,相互之間隔,不得少於(1)2公尺 (2)1公尺(3)半公尺。 3

90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1)定期檢驗(2)臨時檢驗(3)申領牌照檢驗。 2

91 汽車行駛同一車道,前車如須減速暫停時(1)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2)要停就停,不必顯示燈光與手勢(3)先減低速度 ,再慢慢停車即可。 1

92 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者,除罰鍰外,牌照應(1)吊扣3個月(2)吊銷(3)吊扣 6個月。 2

93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違規人,於違規舉發通知單簽收欄簽名收受通知單,其代表(1)承認違規事實(2)已收受該通知單(3)以上皆是。 2

94 汽車駕駛人,在快車道上依規定行駛,因行人或慢車不依規定,而致人受傷或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1)一樣不變(2)減輕其刑(3)加重其刑。 2

95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1)900元(2)1,200元 (3)2,400元 罰鍰。 3

96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臨時停車處所?(1)人行道(2)彎道(3)二者皆是。 1

97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臨時停車處所?(1)槽化線(2)行人穿越道(3)二者皆是。 2

98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停車處所?(1)交通島(2)槽化線(3)二者皆是。 3

99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臨時停車處所?(1)消防栓之前(2)障礙物對面 (3)二者皆是。 3

100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停車處所?(1)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2)彎道 (3)二者皆是。 3

101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何者為汽車不得停車處所?(1)道路修理路段(2)公共場所出入口 (3)二者皆是。 3

102 在高速公路同一車道上行駛之小型車輛時速在 70公里時,前後兩車間最少距離應為(1)25公尺 (2)35公尺(3)45公尺。 2

103 在高速公路行車(1)不得超速競駛,不得低速併行(2)可以超速競駛,但不得低速併行(3)不得超速競駛,卻可以低速併行。 1

104 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中(1)不得利用路肩超車 (2)可以利用路肩超車(3)僅能利用加速車道超車。 1

105 行車速度愈快,駕駛人的視野(1)不變(2)愈狹窄(3)愈寬廣。 2

106 行駛高速公路駛入主線(1)先在加速車道減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2)啟開左方向燈即可駛入(3)先在加速車道加速,確認安全後才可駛入。 3

107 在轉彎時發生車禍的原因為駕駛人(1)僅疏忽視野死角(2)僅疏忽內輪差(3)二者皆是。 3

108 對汽車肇事責任,地區鑑定會之鑑定有異議,應 (1)絕對服從(2)向覆議機關申請覆議(3)向司法機關提出告訴。 2

109 汽車行駛於隧道內,應開啟頭燈,並採用(1)近光燈(2)遠光燈(3)霧燈。 1

110 長隧道內設置停車彎,其目的是供?(1)停車休息(2)故障車輛停放(3)前車阻路超車用。 2

111 車輛行駛於長隧道遇前方火災發生時,其逃生原則(1)留在車內等待救援(2)依車行反方向逃生(3)依車行方向逃生。 2

112 長隧道之車行聯絡隧道(車行橫坑)(1)供故障車輛停放(2)危急必須開放時,車輛方得進入 (3)供一般車輛迴轉之用。 2

113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1)交通指揮人員手勢為準(2)燈光號誌為準(3)二者遵守其中一項即可。 1

114 汽車牌照為行車之許可憑證,包括(1)號牌 (2)行車執照(3)以上皆是。 3

115 汽車下列何種設備規格不得變更?(1)顏色 (2)頭燈(3)方向盤位置。 3

116 汽車下列何種設備規格得以變更,但變更後應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臨檢驗?(1)頭燈(2)懸吊系統(3)方向盤位置。 1

117 檢驗不合格汽車,責令於多久時間內整修完善申請覆驗?(1)1個月(2)3個月(3)6個月。 1

118 計程車設置車頂廣告看板架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何單位申請檢驗及變更登記?(1)公路監理機關(2)建設局(3)警察機關。 1

119 汽車行至交岔路口欲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多少公尺顯示方向燈?(1)10公尺(2)20公尺 (3)30公尺。 3

120 計程車車窗玻璃上(1)可黏貼不透明反光紙 (2)不得黏貼不透明之色紙或隔熱紙(3)應有窗簾。 2

121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如車道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未設禁止左轉或右轉標誌者,在快車道上行駛車輛(1)不得右轉(2)不得左轉(3)並無規定。 1

122 夜間會車,應使用(1)遠光燈(2)近光燈(3)熄燈避讓即可。 2

123 車輛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1)支線道車應讓幹線道車先行(2)少車道車讓多車道車先行(3)以上皆是。 3

124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標誌或標線者,行車時速不得超過50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1)40公里(2)50公里(3)60公里。 1

125 行車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速(1)10公里以下 (2)15公里以下(3)20公里以下。 2

126 速度較慢之小型汽車,應行駛(1)內側車道 (2)外側車道(3)慢車道。 2

127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行駛,小型車應行駛(1)內側車道(2)外側車道(3)內外側車道均可,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3

128 汽車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時,應該(1)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2)多按鳴喇叭,使行人注意(3)加速通過以免人車擁塞。 1

129 汽車在峻狹坡道路會車時,應該(1)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2)上坡車讓下坡車先行(3)沒有規定。 1

130 在市區交通頻繁之道路(1)按鳴喇叭兩長聲後,可以超車(2)按鳴喇叭兩短聲後,可以超車 (3)不可鳴喇叭或超車。 3

131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該(1)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2)依號誌指示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通過(3)按鳴喇叭加速通過。 1

132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遇行人雖走在行人穿越道上穿越道路但闖紅燈時,應該(1)依號誌指示通過(2)仍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3)按鳴喇叭警告行人後加速通過。 2

133 鐵路平交道遮斷器未放下,或看守人員未表示停止時,應該(1)仍應看、聽鐵路兩端確無火車駛來,始得通過(2)加速通過(3)俟看守人表示後通過。 1

134 下坡行車時應(1)為節省油料可關閉電門放空檔(2)不得將引擎熄火放空檔滑行(3)引擎不熄火、放空檔滑行。 2

135 汽車變換車道時,應先(1)按鳴喇叭(2)開亮頭燈警示(3)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3

136 在彎道、坡道、橋樑、隧道、鐵路平交道等處 (1)可以迴車(2)不得迴車(3)減速至5公里左右始可迴車。 2

137 汽車行駛中遇濃霧,應該(1)使用方向燈(2)煞車燈(3)開亮頭燈。 3

138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1)10公尺(2)20公尺(3)30公尺。 1

139 在彎道、狹路、橋樑、圓環、隧道、鐵路平交道、單行道、快車道、陡坡等危險地帶,或交通頻繁處所(1)不得倒車(2)可以倒車(3)速度減慢後始可倒車。 1

140 汽車停車時應(1)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2)緊靠道路左側(3)在比較方便路段。 1

141 車輛引擎底盤、電系、車身損壞不堪使用時,應(1)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繳回牌照 (2)報廢之車輛任意丟棄(3)連同號牌賣給舊貨商人。 1

142 後車超越前車時,應該(1)由前車右側超車  (2)由前車左側超越(3)沒有規定由那側超越。 2

143 在鐵路平交道、交岔口、快車道、行人穿越道 (1)可以停車(2)可以臨時停車(3)不得臨時停車。 3

144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1)定期檢驗(2)臨時檢驗(3)申領牌照檢驗。 2

145 汽車裝載乘客(1)不得超過核定人數(2)視須要來決定(3)沒有規定或限制。 1

146 轉彎之車輛在枕木紋行人穿越道前,應(1)鳴喇叭提高行人注意(2)讓行人優先通過(3)加速通過。 2

147 在彎道、狹路、橋樑、圓環、隧道、鐵路平交道、單行道、快車道、陡坡等危險地帶,與交通頻繁處(1)不得倒車(2)可以倒車(3)速度減低始可倒車。 1

14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劉伯烏UBER博士 的頭像
    劉伯烏UBER博士

    UBER 電話 0912696533 傳奇人物劉伯烏多元計程車司機甘苦談

    劉伯烏UBER博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