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計程車管理相關規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僅針對計程車駕駛人、管理相關法條登載)

【公布機關】交通部 內政部會銜

【異動經過】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九日修正

第 1 條

本辦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七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汽車駕駛人以從事計程車駕駛為業者,應於執業前向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申請辦理執業登記,領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以下簡稱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始得執業。

第 3 條

汽車駕駛人須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且無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情事者,始得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 4 條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檢具下列書件:

一、申請書二份。

二、國民身分證、職業駕駛執照及相關證明文件。

三、最近三個月內所攝脫帽未戴有色眼鏡正面半身二吋相片二張。

第 5 條

汽車駕駛人申請辦理執業登記,應先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並取得合格成績單;其未取得合格成績單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前項測驗及執業前講習時間合計為八小時。測驗科目為執業相關法令及執業地之地理環境等二科,測驗成績分別計算,各科成績均達七十分以上為及格;測驗及格者,始得參加執業前講習,並於講習完畢後發給合格成績單。

測驗與執業前講習及在職講習,得由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自行辦理或委託同一測驗講習區域之其他直轄市、縣(市)警察局,或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

測驗與執業前講習及在職講習區域之劃分,由內政部警政署定之。

第 6 條

汽車駕駛人未按指定日期參加測驗、執業前講習者,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但因故未能依指定日期參加執業前講習者,得於原定講習日期前,向原申請之警察局申請延期,並以一次為限,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 7 條

汽車駕駛人應於領得合格成績單六個月內檢附合格成績單及執業事實證明文件,向原申請之警察局辦妥執業登記,始發給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逾期者,該成績單失效,並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前項執業事實,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受僱於計程車客運業。

二、自備汽車參與計程車客運業經營。

三、計程車運輸合作社社員或其輪替駕駛。

四、經營個人計程車客運業。

五、個人計程車客運業之輪替或臨時替代駕駛。

第 8 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及指定應受送達之處所。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事實。

第 9 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有異動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辦理異動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於不同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轄區執業,應向新執業地警察局申請參加地理環境測驗;測驗及格者,始得辦理執業登記,並於換領新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後,始得執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予參加地理環境測驗:

一、於測驗講習區域劃分前,在同一營業區域內之執業地異動。

二、於測驗講習區域劃分後,曾在同一測驗講習區域內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合格。

三、五年內曾於新執業地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執業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時,應繳回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並自繳回之日起保留其執業資格二年。保留期間內申請恢復執業時,應檢附執業事實相關文件,向原繳回之警察局申領新證,免參加測驗及執業前講習;逾期應重新申請辦理執業登記。

第 10條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或其副證遺失、毀損或滅失時,應即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補發或換發。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遇有計程車駕駛人所持執業登記證或其副證不堪使用或辨識,得促請其申請換發。

第 11條

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每年查驗一次,計程車駕駛人自領得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出生日前後一個月內檢具下列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查驗:

一、國民身分證。

二、職業駕駛執照。

三、執業事實證明文件。

四、執業登記證及副證。

計程車駕駛人新領或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或辦理執業登記事項異動後,距年度查驗期間未滿半年者,得於隔年再行辦理查驗。

計程車駕駛人之職業駕駛執照已吊銷或註銷時,由原發證之警察局廢止其執業登記,並收繳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

第 12條

計程車駕駛人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期限內辦理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之查驗或換發者,得於原因消滅後三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補辦查驗或換發,其執業年資視同連續。但該段期間應予扣除。

第 13條

計程車駕駛人應將執業登記證置於儀錶板上右側,執業登記證副證置於右前座椅背插座。

前項執業登記證之置放位置,已裝有安全氣囊或其他汽車原廠所附之安全設備者,應另擇儀表板上其他明顯位置置放。

第 14條

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自領證之日起每滿三年換發一次,計程車駕駛人應於期滿前後一個月內,向原發證之警察局申請換發新證,逾期未換發者,失其效力。但計程車駕駛人符合第十二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前項換發年限,內政部警政署得視需要調整之。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對計程車駕駛人實施之在職講習,得於換發執業登記證時一併辦理。

第 15條

公路監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得就各該機關持有之職業駕駛執照或執業登記證之吊銷、註銷、吊扣、廢止及所轄計程車客運業或運輸合作社之設立、停業、歇業或變更其名稱、負責人、地址等登記事項及其異動等資料,互相提供利用。

第 16條

申請辦理執業登記相關收費基準如下:

一、執業測驗(含講習):新臺幣三百元;僅參加地理環境測驗者,新臺幣一百元。

二、在職講習:新臺幣三百元。

三、新領、補發、換發執業登記證及副證:每證新臺幣二百元。

第 17條

直轄市、縣(市)警察局辦理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第 18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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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小型車專用體檢表 ( 也可開課當天繳交,駕訓班及診所會提供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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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準備方法: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有題庫可以下載,就是在交通大隊的官網下載,用電腦下載,不要相信有些車隊的廣告:考前輔導、濃縮版、考前猜題版、精華版,這些無非都是要叫你去跑小黃的多元計程車啦!

老劉伯烏讀書從小就喜歡自己找撇步,計程車執業登記證是考選擇題跟是非題,也就是考印象的,不是考填空、不是克漏字、不是問答題,所以你千萬不要背答案,讀的時後讀快一點,多讀幾遍。

所以先把題庫印出來,考台北的地理環境就是要印:台北、新北、基隆、宜蘭、桃園,通通要讀,雙北考題佔70%,其它佔30%,自己按比重分配時間。

法規沒有分區,只有一套法規。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讀書方法:

1、選擇題:題目+正確答案。錯的答案不要看。

2、是非題:你不要是非題交叉讀,OXOXOOXXOOOXXXO...這樣你會是非不明、是非不分,是非題你要這樣讀:先讀OOOOOOOOO...,讀熟了再讀XXXXXxXXXXX,有些X的題目一看就知道錯在哪裡,這是送分題,有些X的題目根本不知道錯在哪裡,你只要記住這題X就好了。

3、罰金900、1800,一些數字的考題很難記,你不要用背的,多看幾遍就有印象了。

4、早點讀,不要到最後幾天才要讀,這樣你永遠考不上。

5、讀快一點,不是一題一題背,看過去就好,多讀幾遍,別人讀50遍你讀100次,沒過是不可能的事。

6、Uber 博士老劉伯烏的影片要看。

https://youtu.be/RRPY1pqPcZk

 

(三)、桃園缺牌,你的計程車執登不要考桃園的,記得直接報考新北或台北,考上後找劉伯烏處理車行。

https://youtu.be/cL2H5YWNJLg

 

(四)、代標車輛社團:您已被邀請加入「車輛代標(SAA行將、和運勁拍)」!請點選以下連結加入社群!進群後找東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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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做代標的車,是裕隆集團的子公司行將拍賣和豐田集團的子公司和運勁拍,裡面所有的會員都是車商在做買賣。這拍場並不是法院的拍賣。

(五)、[推薦好車行]不論您是Uber新手Uber 老司機,有關於計程車行的選擇、買車、租車、靠行,都歡迎您在計程車司機的執業登記證考上後Line 老劉伯烏處理,老劉伯烏在2021年時服務司機已達6年,line處理司機問題總人數已超過1萬人(是人數,不是人次喔),全部都是親自服務,您可以放膽的line 老劉伯烏,您就會發現,YouTube 影片的聲音跟接電話的聲音是一致的,推薦好車行真人服務。

劉伯烏的Line :0912696533

老劉伯烏多元計程車服務項目:通關密語 : 推薦好車行

1、Uber 多元計程車行的靠行。推薦好車行

2、Uber計程車行的租車。推薦好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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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計程車執業登記證考試資訊。

5、職業駕照原車原地考試駕訓班介紹。

通關密語 : 「推薦好車行」

(六)[UBER車輛]UBER多元計程車車款條件​:(這是通則,車隊說幾年就幾年,以車隊私下規定為準)

車輛年份高雄需在 6 年以內,其他城市需在 10 年以內,例如: 計算公式:年份+11到那年的12/31

高雄年份+7到那年的12/31

2009 年及以前不符車輛年限條件

2010年車可使用至 2021/12/31 

2011年車可使用至 2022/12/31 

2020年車可使用至 2031/12/31 

無論月份,皆以車輛行照年份為主,以此類推

車輛長度需在 4.1 公尺以上、四門以上,載運人數五座以上(含駕駛)

​不得為客貨車、貨車

多元化計程車型產品條件:

UBER優步菁英:5~8 人座

UBER尊榮優步:僅有列於下方​尊榮車款清單之車款符合

UBER樂聚XL:7~9 人座

UBER寶寶優步:車長 ≧ 4.4 m・後車廂空間 ≧ 324 L

UBER關懷優步:車長 ≧ 4.4 m・後車廂空間 ≧ 324 L・不得為 SUV。

(七)、[UBER規定最低保險]不要自作聰明自己在外面買保險,透過車行買保險,讓車行賺一些也是值得,出險的時候真的需要任協助,保險要不要多買您自己衡量財力,但是一定要買足Uber規定的額度才能開通帳號。

UBER多元計程車,車輛保險規定理賠範圍至少應涵蓋:

1.每人傷害至少200萬元

2.每事故之總額至少400萬元

3.每事故之財損至少20萬元

4.駕駛人傷害/雇主責任險:每一傷害至少200萬元、每一事故至少200萬元

攜帶登記為營業用小客車的行照及強制險申辦第三人責任險保單。

理賠範圍至少應涵蓋:

*第三責任險 - 每人傷害至少 200 萬元

*第三責任險 - 每事故之總額至少 400 萬元

*第三責任險 - 每事故之財損至少 20 萬元

如果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範圍不足者,應另外提出具超額責任保險(其理賠範圍至少應涵蓋前述第三責任險不足賠償之傷害、財損)例如:  您的第三人責任險保額為每人傷害 100 萬元、每事故 200 萬元、財損 10 萬元,您的超額責任保險需至少 [(400-200) + (20-10)] = 210 萬元

*駕駛人傷害/雇主責任險 - 每一傷害至少 200 萬元、每一事故至少 200 萬元

(註)超額保險無法補足駕駛人傷害險/雇主責任險不足額。

(八)、[開跑獎金]想開UBER從哪裏開始?從填基本資料開始!讓UBER車隊發給您新手開跑獎金!如何加入UBER多元計程車?

找我服務卻要跟我分獎金的請不要填我的推薦碼,因為Uber 的獎金發的很亂,我不一定領的到,而且Uber 禁止這行為,所以我已經介紹至少Uber/ UberEats 5000位司機,我從不跟司機分錢,所以我才能做6年(2021年時),唯一例外:我把獎金全數給一位台北60幾歲的老司機,因為他剛面臨喪子之痛,要開車賺錢養孫子,所以我破例違反Uber 規定做了一次。

你的「新手獎金」跟我的「推薦獎金」Uber是分開給的,有沒有領到跟我無關,錢不是我發的,也不是我拿的,別找我亂,謝謝!

(01)填寫資料立即加入UBER內含推薦碼:uberwuboliuue

1.    https://www.uber.com/a/join?use_web_p2=true&exp=70206c&invite_code=uberwuboliuue

 

先填資料,讓UBER 公司知道你要跑多元計程車。

資料一定要先填,沒填的恕不服務,要填真實姓名,進去後「城市」打進去區域是用選的,填完後記得選「多元計程車」,不要點太快點到送餐UberEats。

 

(九)、聖經箴言(UBER司機人生方向盤):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眼有光,使心喜樂;好信息,使骨滋潤。聽從生命責備的,必常在智慧人中。

 

聖經《箴言》對金錢的一些教訓,要用心細讀。資料來源:

http://christianstudy.com/data/ot/proverbs_on_property.html

 

一、生財之道:

手懶的要受貧窮,手勤的卻要富足。(十4)

殷勤籌劃的,足致豐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廿一5)

二、捨財蒙福:

你要以財物,和一切初熟的土產,尊榮耶和華。這樣,你的倉房,必充滿有餘,你的酒酢,有新酒盈溢。(三9,10)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十22)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廿二9)

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罪人為義人積存貲財。(十三22)

三、發財禁忌: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廿二16)

用詭詐之舌求財的,就是自己取死。所得之財,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廿一6)

誠實人必多得福。(廿八20)

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廿八20)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廿八22)

不義之財,毫無益處。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十2)

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十三11)

四、財寶價值:

你們當受我的教訓,不受白銀。寧得知識,勝過黃金。因為智慧比珍珠(或作紅寶石)更美。一切可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八10,11)

得智慧勝似得金子。選聰明強如選銀子。(十六16)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因為貲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廿二7)

貧窮人連鄰舍也恨他。富足人朋友最多。(十四20)

財物使朋友增多。但窮人朋友遠離。貧窮人弟兄都恨他,何況他的朋友,更遠離他。他用言語追隨,他們卻走了。(十九4,7)

五、財不可恃:

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猶如高牆。(十八11)

發怒的日子,貲財無益。惟有公義能救人脫離死亡。倚仗自己財物的,必跌倒。義人必發旺如青葉。(十一4,28)

六、錢財短暫:

你要詳細知道你羊群的景況,留心料理你的牛群。因為貲財不能永有。冠冕豈能存到萬代。(廿七23,24)

七、正確態度:

不要勞碌求富,休仗自己的聰明。(廿三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廿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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